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升我校实践教学整体水平。根据《肇庆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范围
能够显著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体现实践育人的特色项目,且应结合教育发展形势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一个主题,集中一段时间,解决实际存在问题,取得一定成效;应当具有较大的学生受益面和具备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实验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创新研究与改革(包括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等);
2、××学科(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和内容的改革与实践;
3、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研究与实践;
4、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规范化建设研究与实践;
5、××学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改革与实践;
6、构建基于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及实践;
7、实践教学理念、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8、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的研究及应用;
9、其他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本次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竞争原则,各单位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4项。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实践教学经验丰富,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肇庆学院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3、项目研究内容如已获省级或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只能主持申报一项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参与项目不得超过1项,在原有负责的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前,不得申请新项目。
4、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统一填写一份《汇总表》(附件2)。
三、经费支持及项目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形成立项和研究经费分配方案,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四、其他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月12日前将所有材料(双面打印,申请书一式两份)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室),不接受个人报送及分批次报送。其中,教务处将以各单位提交的《2016年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作为最终资格审查名单,电子版请发送至1824102967@qq.com,联系人:张洪萍,唐丽丽,联系电话:2716321。
附件1:肇庆学院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6年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