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将于2018年1月20日开始放寒假,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不出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部位与内容
(一)重点检查部位:全校各级各类涉及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特种设备(气瓶及高压设备)、废弃化学品处置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
(二)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管理、安全设施、水电安全、危险品安全、设备安全、消防设施、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方式:本次放假前安全检查采取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并填写附件1,对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气体购买使用管理,请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实验室用气进行统计清查,填写附件2,建立实验室气瓶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账实相符;抽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将对校内重点单位(部位)进行检查,并对其他单位随机抽查。
(二)抽查时间:学校将于2018年1月16日至1月18日期间组织检查。
三、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实验室逐间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每个分室和每件设备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腐等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2.各实验大楼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假期不需使用的实验室,门窗一律加贴封条。
3.对需按周期进行正常保养的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维护工作,以保证下学期开学时能正常使用;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4.寒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材料报送:请各二级学院(中心)于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自查,填写自查登记表及气体使用情况统计表,并附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及需使用实验室的人员名单(包括使用时间),将上述纸质材料于1月15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7室)。
附件1《肇庆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2《实验室气体使用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