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概况|党建工作|教务管理|教学研究|学籍管理|实践教学|教材管理|课室管理|考试中心|办事指南|招生办
 
  教务管理  
 
 教务通知 
 公选课程 
 通识课程 
 讲座预告 
 讲座通知 
 学生辅修 
 课室借用 
 调停课程 
 教学巡查 
 学校校历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管理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01日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课程重修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已开设的课程。

二、重修对象

各学期课程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包括本学期第三周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延长学制重修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流程

(一)专业课程重修

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领导审批,交给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

(二)公共必修课程重修

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开课单位领导审批,交给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开课单位对符合公共必修课程重修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重修组织

(一)专业课程重修

专业课程重修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

(二)公共必修课程重修

公共必修课程重修由开课单位组织,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或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重修方式。

(三)重修考试安排

重修学生随跟读班级参加期末考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应就重修课程办理缓考手续,并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三周)的补考时间参加考试;未办理重修手续者或已经办理重修手续但未参加重修学习者,不得参加该重修课程考试。

六、开课单位注意事项

(一)汇总名单

开课单位根据收到的《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填写《肇庆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

(二)录入系统

开课单位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作“重修”标记。

(三)报送材料

开课单位于9月30星期三将《肇庆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5087749@qq.com

 

附件:1.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2019年制)

      2.肇庆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1日

 

上一条:学分制公共课增加班级情况 下一条: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

关闭

教育部 | 广东省教育厅 | 质量工程申报平台 | 学位网 | 学信网 | 省教厅网上办事大厅


Copyright © 2014 by 肇庆学院教务处
地址:肇庆学院行政楼2楼西 电话:0758-2776500    传真:0758-277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