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质量,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水平的提升,根据《肇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2020〕89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项目性质
分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两类。
(一)综合性实验项目:实验内容涉及相关的综合知识或运用综合的实验方法、实验手段,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综合的学习与培养,是学生在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课程或多门课程知识,对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实验。
(二)设计性实验项目: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方法、选择实验器材和药品、拟定实验操作程序,独立进行实验操作,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处理的实验。
二、项目认定范围
(一)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在2021-2022学年开设的独立实验课程和含有实验或上机的课程。
(二)各专业要确保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一般安排3-6个学时。
三、项目认定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实验教学大纲,拟定实验项目名称,确定实验项目类型,填写《肇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附件1),同时提交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设计方案、实验报告样表等材料,报所属二级学院审核。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评审。从项目名称、原理方法、资源条件等方面对实验项目进行论证,就其是否认定为综合性、设计性项目提出明确意见。
(三)各二级学院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汇总,填写《肇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复核。
(四)教务处汇总复核后,发布认定结果。
四、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和认定,同一门实验课程包含的实验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于2021年9月3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70421132@qq.com。
联系人:常瑾、张洪萍,联系电话:27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