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实验室开放共享等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现收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有关实验教学、实验室预开放信息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工作组织实施
1.请各二级学院(中心)做好本学期实验教学的安排,维护保养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加强实验教学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实验教学过程中师生的人身安全。
2.请各二级学院(中心)组织本单位实验课上课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结合本学期的所有实验开设情况(包括对其他二级学院学生开设的实验课及在外单位实验室开设的实验课),完成本单位《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出的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统计表》(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项目数据表》(附件2)的填报工作,具体要求请参照附表中的填表说明。
3.经学院审核后的实验教学任务和课表原则上不再改动,若因特殊原因涉及实验课调、停课的,需在教务管理系统提前申请。
4.每次的实验课,指导教师应在工作日志等记录本上填写相关信息。
5.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本学期本单位实验课排课情况及附件2的安排实施实验教学,教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协同有关部门将采用不定期抽查、期中检查等方式,通过现场听课、问卷调查、师生座谈、查阅“实验教学日志”等方法,核定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任务的开展情况和完成质量。
二、实验室开放计划申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探索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鼓励各级、各类实验中心(室)面向全校本科生开放,秉承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原则,开设开放实验项目。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填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面向学生预开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实验室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实验室开放使用记录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实验室课表的张贴
为直观呈现实验室使用率,请各单位按本单位实验课程开设情况在相应实验室正门上张贴本学期本实验室开设的课程表,课表张贴可参考《实验室课程表》(附件4),未开设实验课的实验室门口不用张贴课表。
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29日前张贴好课表并报送相关材料,附件1-3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及资产设备管理部邮箱:1250853416@qq.com,657730813@qq.com,另附件1纸质版材料需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行政楼217室。
教务部联系人:常瑾,联系电话:2716321
资产与设备管理部联系人:莫宇聪,联系电话:2752001
教务部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