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2015]6号)和肇庆学院毕业工作整体安排相关要求,为确保2015届本科毕业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评优、总结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各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必须在5月15日前完成。
二、评优工作
各二级学院于5月28日前按照参与答辩人数的5%以内(含5%)的名额完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定工作。校级优秀论文将在院级优秀论文基础上推选,具体另行通知。
三、总结工作
各二级学院于5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总结工作。同时,请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表”、“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等总结材料,并于6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邮箱:sjjx@zqu.edu.cn,电话:2716321。
另外,为了统一管理,教务处根据《肇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2015]6号),制作了毕业论文手册、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表等相关表格,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根据教务处制作的相关表格规范管理。
以上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毕业论文模块下载。
附:肇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
教 务 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