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2015〕6号)及肇庆学院毕业工作整体安排的相关要求,为确保2016届本科毕业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和总结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各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必须在5月15日前完成。
二、评优工作
学校将择优遴选并整理编辑《肇庆学院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请各二级学院从本单位优秀毕业论文中按照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的比例推荐。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优秀毕业论文纸质版一份、“肇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和“肇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推优论文必须按照学校提供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模板”(附件1)进行格式排版,以便汇编成册。凡不按照学校的模板进行排版的,将直接取消入选资格。
三、总结工作
各二级学院于5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总结工作。同时,请按专业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等总结材料。
四、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于6月6日前将上述5份材料(纸质和电子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邮箱:sjjx@zqu.edu.cn,电话:2716321。为统一管理,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根据教务处制作的相关表格等规范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和总结工作。
教 务 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