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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总结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23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20156号)及肇庆学院毕业工作整体安排的相关要求,为确保2018届本科毕业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和总结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各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必须在520日前完成。

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所有论文(设计)均需在答辩前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检测要求以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的通知为准),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在25%以下(含25%)的论文(设计)视为通过检测。毕业生申请答辩时须提供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未通过者将不准参加答辩。

二、评优工作

学校将择优遴选并整理编辑《肇庆学院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请各二级学院从本单位优秀毕业论文中按照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的比例推荐,推优论文的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15%。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优秀毕业论文纸质版一份、“肇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和“肇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推优论文必须按照学校提供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模板”(附件1进行格式排版,以便汇编成册。凡不按照学校的模板进行排版的,将直接取消入选资格。

总结工作

各二级学院于6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总结工作。同时,请按专业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等总结材料。

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于68日前将上述5份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0421132@qq.com,电话:2716321。为统一管理,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根据教务处制作的相关表格规范进行。

 

附件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模板

附件22018年肇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1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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