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加强我校毕业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2026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并加强毕业实习工作,成立以二级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习方案等。认真组织实习前培训,强化实习过程管理和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实习成绩考核、实习总结等工作,并定期开会研究,统筹做好毕业实习教学和管理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
2026届本科生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习时间、实习周数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执行。二级学院要制定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分专业编制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等材料,科学安排毕业实习内容。实习内容要与专业相结合,合理安排各实习环节的具体时间,对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
三、规范过程管理
(一)组织动员
实习前二级学院要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的重要性,宣布各项实习要求和规定,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及 “校友邦” 实习平台操作指南(含学生端身份激活、岗位提交、签到考勤、材料上传等流程)等,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
(二)实习具体要求
1.非师范专业的毕业实习全过程通过“校友邦”实习平台(http://www.xybsyw.com)进行信息化管理,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2.学院毕业实习相关负责人需做好本学院“校友邦”平台维护工作,创建毕业实习计划,关联指导教师,通知毕业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登录平台,开展毕业实习工作,并对本学院(专业)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定期检查。
3.实习指导教师需及时登录平台或者微信小程序(校友邦教师版),随时了解学生实习动态,评阅学生周(日)志和实习报告(需填写评语并评分,未评分将无法完成实习成绩评定),及时解答或联系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4.实习学生需通过平台或者微信小程序(校友邦),按照学院要求填写实习周(日)志,撰写实习总结,完成实习鉴定(需实习单位给出鉴定意见、签字并盖章),在实习结束后邀请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进行在线打分,及完成实习评价和问卷调查等,另“实习鉴定表”的纸质盖章版须存入个人档案袋。
5.教务部将定期通过“校友邦”平台对全校毕业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和督查。
6. 2026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完成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底,请确保在此之前完成毕业实习教学和有关材料的提交。
(四)安全管理
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制订本学院实习安全、纪律等管理制度,要求学生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未签订实习协议的基地不得安排学生实习。为保障学生在外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二级学院要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经费从二级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中列支。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起居、交通、饮食等方面的管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指导教师需通过 “校友邦” 平台实时关注学生签到情况,对异常签到(如未签到、签到地点与实习单位不符等)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核实,排查安全隐患。
(五)实习基地建设
各二级学院在组织实习过程中,要科学选定实习单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资源优势和功能,切实建成一批关系稳定、质量上乘、管理科学的优质实习实践基地。同时安排专人维护“校友邦”平台上的实践基地信息,定期更新基地合作状态,新增优质实习基地后要及时在平台完成信息录入,为学生创造更多更好的专业实习和就业机会。
(六)检查与指导
二级学院要定期检查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的开展情况,实习负责人可通过 “校友邦” 平台查看统计报表(含学生签到率、周日志提交率、指导教师批阅率等),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指导教师要保持与学生的密切联系,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学生碰到的困难及时解决,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对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且要不定期对分散实习生进行随机实地抽查,抽查情况需在 “校友邦” 平台记录,确保分散实习的效果和质量。
(七)材料归档与实习总结
二级学院须逐步建立电子化实习档案管理机制,待实习工作全部结束后,从“校友邦”平台下载学生的实习手册(含周日志、实习总结、实习鉴定、成绩评定等)进行归档备查。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对2026届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平台数据优化实习教学管理。指导教师或计划负责人须在“校友邦”平台“教师实习总结”处就实习计划提交一份实习总结,教务部届时会对实习总结进行检查。
四、实习数据填报
为推进实习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全校学生(含师范专业)各类校外实习,包括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见实等均需依托“校友邦”平台开展实习管理工作,每次实习需提前在平台完成实习计划安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要按月完成实习数据填报工作。各学院信息专员兼“校友邦”平台学院管理员于每月10日前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上报上个月结束的实习。
在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和不影响实习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各学院、专业根据自身实际,创新实习模式,丰富实习教学内容。请各二级学院积极部署、广泛动员,充分利用“校友邦”平台,全面实现学校学生实习工作信息化和优质化管理。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管理人员请加入肇庆学院实习工作QQ群(1017490006),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群里的校友邦工作人员或教务部老师。联系人:常瑾、唐丽丽,电话:2716321。
教务部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