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2015年批准立项的大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及对2016年立项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及中期检查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2015年立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见附件1);
中期检查范围:2016年立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见附件2)。
二、要求
1、2015年立项的各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与指导教师沟通,认真填写《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3),若未能按期完成需延期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填写《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核查,签署相关意见,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肇庆学院2015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
2、2016年立项的各大创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6),若涉及到人员变更等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4),由指导教师和所在二级学院认真核查,签署相关意见。
三、提交材料
1、《项目结项申请书》、需延期结项项目的《变更申请表》、《结题验收汇总表》及项目结题验收的支撑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收集后一同报送(双面打印,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为一式一份);同时请提交所有结项材料的电子版一份(包括支撑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按“学院-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立文件夹)。支撑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或论文接收通知书;专利证书或申请专利受理书;调查报告或商业计划书;网站、程序设计提供光盘并要有典型的照片截图;实物成果要有照片或视频等。
2、《项目中期检查表》材料文本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或《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所在二级学院收集后统一提交。
3、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于2016年12月28日前统一交至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24102967@qq.com。
四、其他
1、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情况进行验收和审核。
2、对于此次结题项目的结题成果是实物或软件的项目,需要现场演示的,教务处届时将会通知项目负责人到验收现场进行现场展示。
3、对于申请延期的项目,学校将不予追加经费;对于执行不力、无故延迟而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学校将责令项目主持人停止使用研究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经费;中期检查决定终止进行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其全部经费。
联系电话:2716321, 联系人 :张洪萍、唐丽丽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大创”项目栏下载
教务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