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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01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40)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大创项目类型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掌握创业基础、创业流程和方法、创业法规和政策。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自主寻找商机、自主整合资源、自主创办企业、自我管理企业,真实体会创业中注册、创建、融资、运营及风险管理等所有过程,掌握创业理论、创业办法和创业法规。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学生基本要求

1.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所申请项目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可自由申报,所有项目申请人须为2017级或2018级本科生,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3.所有申请人只限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在研或已结题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可再次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需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不超过3项,如近两年指导大创项目有终止和最终验收未通过的教师本次不得担任指导老师。

2.创业实践项目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其中1名为校内导师,另一名为校外企业指导教师,经学院审批,在申报书中注明并备案。

(三)项目研究时间要求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不超过1.5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间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题。

(四)项目要求

1. 优先支持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相关的项目;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2. 项目成果的第一作者为学生(项目负责人或成员)或第二作者为学生(指导教师须为第一作者),原则上国家级项目至少公开发表一篇核心期刊或两篇非核心期刊论文;省级项目至少公开发表一篇非核心期刊论文。创业实践项目成果须有学生注册的实体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和业绩。

三、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报。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要求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相应类型的申请书(见附件1-3),涉及到多个学院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申报。

(二)学院初审。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及申请者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推荐项目提出具体意见,统一填写《大创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将从当年的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上报。

(三)经费资助。校级立项项目中,理工类学科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为3000元,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其他学科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元。国家级及省级项目资助经费以国家级和省级相关文件为准(见附件5)。

项目立项经费分两期下拨,其中校级项目经费全额下拨,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预留20% 经费,于结项后再行报账。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2019年申报大创项目的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均为原件)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汇总装于文件袋中,并将电子文件汇总于以“××学院2019年大创项目申请材料”命名的文件夹中。所有材料由各二级学院于426之前统一提交,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交者,均不予受理。

(二)将纸质版送至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室),电子文件发送邮件至370421132@qq.com

 

联系人:张洪萍、王珏珽        联系电话:2716321

                                                                                                                                                                教 务 处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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