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社会竞争力和我校实践教学整体水平。根据《肇庆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2014年立项的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范围
能够显著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体现实践育人的特色项目,且应结合教育发展形势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一个主题,集中一段时间,解决实际存在问题,取得一定成效;应当具有较大的学生受益面和具备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实验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创新研究与改革(包括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等);
2、××学科(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和内容的改革与实践;
3、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体系研究与实践;
4、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研究;
5、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规范化建设研究与实践;
6、××学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改革与实践;
7、构建基于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及实践。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本次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竞争原则,各单位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4项。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实践教学经验丰富,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肇庆学院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3、项目研究内容如已获省级或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只能主持申报一项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参与项目不得超过1项,在原有负责的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前,不得申请新项目。
4、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且所有推荐项目均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及处理情况应在《汇总表》(附件2)中注明。
三、经费支持及项目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立项,再根据评审意见和投票结果,形成立项和研究经费分配方案,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四、2014年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
请于2014年立项的各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肇庆学院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总结本年度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附实物或数据),由各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对其进行检查审核后,决定下年度的经费下达,对于不按规定报送中期检查进度表或经检查有问题的项目,将视情况减少或停止经费支持并限制以后的项目申请资格。
请各二级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双面打印,申请书一式两份,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室),不接受个人报送及分批次报送。其中,教务处将以各单位提交的《2015年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作为最终资格审查名单,电子版请发送至1824102967@qq.com,联系电话:271632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