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建设,深化实验教学改革,落实“评建结合,全程跟踪”管理,提升实验室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促进计划与采购工作协调运作,教务处现组织开展2014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检查和2015年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4年建设项目绩效检查
(一)绩效检查遵循“四结合”原则,即与实验室数据信息采集相结合,与部分实验项目的改进相结合,与实验项目的新增相结合,与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相结合。各有关单位应合理设计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效率,为2015年的项目立项提供佐证依据。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在201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的基础上,对2014年学校投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绩效检查。请各建设单位以单个项目为单元填写《绩效考核自评报告》(见附件),最后由项目所在单位汇总统一上交。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
学校将成立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检查工作组,成员由校内专家组成,采用审查书面检查报告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3月27日
2.提交检查材料时间:2015年3月30日前(纸质版一份)送交行政楼217室(电话:2716321),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1824102967@qq.com.
3.现场检查时间:计划安排在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结果处理
本次检查结果将形成相应的全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在校内通报,对存在未达预期建设目标,或未认真组织绩效检查工作的单位,将相应减少今后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指标。
二、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评审工作安排
(一)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将继续遵循“重点建设、配套优先、全程跟踪、绩效评估”原则;遵循与本科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相一致原则;遵循“按需建设、强化特色、厉行节约、避免重复”原则。届时,将在充分考虑有场地、急需、目标明确、效益高和绩效好的基础上择优立项和资助。
(二)教务处将于3月31日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各个申请项目负责人均需做不超过15min的PPT介绍(若是2014年项目的优化升级,在介绍2015年新项目前需对2014年项目做绩效检查简介)。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