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中心)的项目申请、专家评审意见及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议意见,遵循“按需建设、强化特色、厉行节约、避免重复”的建设原则,优先考虑有场地、急需、目标明确及效益高的项目,同时综合考虑各建设单位201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统筹规划,择优资助,最后形成如下结果:同意2015年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个数为11个,总经费为1130万元。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需重新调整仪器设备购置清单及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建设目标责任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经费额度及专家评审意见相应调整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且调整后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须在此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范围之内,调整后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务必于2015年4月7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室),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24102967@qq.com。
2. 请各建设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4月9日之前来教务处签订《肇庆学院实验室建设目标责任书》。
3. 学校将继续对所有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实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对所在单位的实验室建设投入、实验室岗位设置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等执行项目建设工作。
教务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