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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肇庆学院2017年实验室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25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充分调动我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把实验室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根据《肇庆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条例》,学校决定在本学期开展实验室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检查评比工作,以达到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目的。具体评比办法和评选条件请参考《肇庆学院2017年实验室检查评比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各学院之间相互交流,提升实验室检查评比效果,届时将由各二级学院(中心)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或实验室主任作为实验室检查评比专家组成员。附件材料请在教务处网页自行下载。

时间安排:

1526日-69日为各二级单位实验室自评阶段。

2612日为各二级单位向教务处(217室)递交自评

材料、优秀实验室管理干部、优秀实验员推荐表等各项材料的时间。

3613日至16日为实验室评比专家小组现场检查阶段。

 

 

 

教务处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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