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肇庆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坚持“按需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教学优先、持续发展”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在前期肇庆学院“实验教学建设”基本要求与实施步骤的基础上,按照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提出2021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需求和实施方案。
2、重点支持现有实验室的完善和改、扩建项目,特别是有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创新性实验项目或虚拟仿真型实验项目的建设项目。
3、确定申报项目内容时,要实事求是,既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又考虑学校财力、用房等现状,避免虚报、冒报;实验室以满足课程教学需要为目标,力戒片面追求大而全、高精先;实验设备要充分论证其预计使用率,杜绝采购后闲置不用。
4、申报项目应有(或可落实)场地、必备的配套条件,优先申报可内部整合、综合利用场地、提高利用率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杜绝重复和多头建设。
二、申报范围
1、现有实验室扩建与改造项目(重点支持);
2、新建实验室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本次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为2021年,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建设前期规划和实际填写《肇庆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
2、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请于2021年3月3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室,2716321),电子文档发送至:393964117@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限申报壹项,申报项目要经专业和学科集体讨论研究,应考虑实验仪器使用中相关配套设备需求(如家具类、空调类、组网类等)、环境要求(排污、放射、辐射、防震、承重或其它特殊要求)和配套设施要求(水、电等)。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与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在充分考虑急需、目标明确和效益高的基础上择优立项。
3、学校届时将充分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学校下拨的建设资金进行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安排。
4、为进一步提高经费的投资效益和加强经费管理的经济责任,突出重点,坚持投资与收益挂钩,经审批通过的立项建设项目,由教务处代表学校与建设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5、实验室项目建设完成后,教务处将适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并以此作为后续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依据。
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验室现状,注重资源整合,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实验室以及相关老师,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科学、合理、可行。
附件:《肇庆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