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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5年07月14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将于2015年7月23日至9月3日放暑假,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不出事故,请各单位实验室近期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单位必须落实好放假期间总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并指定各实验分室的安全责任人,确保每个实验分室和每件设备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

   二、总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相关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查,要重点检查实验室门窗锁、水电以及化学试剂、病原微生物和各类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等贵重材料及时入橱、入库。

   三、全面检查实验室基础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防火器材要放置在显眼和使用方便的地方,假期不需使用的实验室,门窗一律加贴封条。

   四、对需要按周期进行正常保养的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维护工作,以保证下学期开学时能正常使用。

   五、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暑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六、请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可向保卫处提交书面报告要求对重点地段实验室、实验室重点部位等处加强巡视。

    请各二级学院(中心)将自查表(见附件)、值班人员名单及假期需留实验室进行实验或科研活动的人员名单(包括使用时间)于7月20日之前报到教务处217室(纸质和电子版,1824102967@qq.com)、保卫处和院长办公室。教务处放假前将组织人员对有关实验室进行抽查,对因责任问题造成损失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肇庆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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