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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级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2016年02月29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肇庆学院2015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活动方案》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定于2016年3月5日(星期六)组织2015级未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的学生进行补考。为切实做好这次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6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按时间段分批次进行,每批次考试时间为45分钟)。

   2、考试地点:主校区第三教学楼机房、星湖校区教学楼机房。各学院补考学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请查看附件1。

二、监考及巡考安排

   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老师监考本学院学生考试,原则上每间试室安排1名老师监考。本学院考生若少于15(含)人的试室不用安排监考老师,由其他学院监考老师兼顾。由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负责本学院学生所在试室的巡考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2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务必将附件2《监考老师及巡考人员安排表》的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张洪萍、唐丽丽;电话:2716321;邮箱:sjjx@zqu.edu.cn

三、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考试学生:上次考试未通过和未参加考试的学生。

   2、须携带学生证与身份证(开始考试前放在本人面前的电脑台台面)参加考试。

   3、请考生提前熟悉自己的考试类型,进入考试系统进行自测练习,记住自己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免耽误考试,并于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

   4、监考老师、试室管理员于开考前15分钟到达试室,并做好有关考试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如何进入考试系统;监考老师做好检查学生证件和每场考试结束后的清场工作。

   5、每名考生只有这次补考机会,成绩85分以上为合格。补考还未通过的学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本通知及考试活动方案有关要求独立完成本次考试,若发现替考、作弊的,将按学校有关要求做出相应处理。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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