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关于在2016级新生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定于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组织2016级未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的学生进行补考。为切实做好这次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
2、考试地点:主校区实验大楼机房、星湖校区教学楼机房。各学院补考学生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请查看附件1及附件2。
二、监考安排
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老师监考学生考试,原则上每间试室安排1名老师监考。本学院考生若少于20人的试室不用安排监考老师,由其他学院监考老师兼顾。请各单位于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务必将附件3《监考老师安排表》的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考试学生:上次考试未通过和未参加考试的(自测未达80分的学生仍不能参加考试)。
2、须携带学生证与身份证(开始考试前放在本人面前的电脑台台面)参加考试。
3、请各单位通知补考学生进入考试系统进行自测练习,记住自己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免耽误考试,并于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
4、监考老师、试室管理员于开考前15分钟到达试室,并做好有关考试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如何进入考试系统;监考老师做好检查学生证件和每场考试结束后的清场工作。
5、学校只组织这一次补考工作,不再受理缓考申请,成绩85分以上为合格。补考还未通过的学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再次组织补考工作。
6、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独立完成本次考试,若发现替考、作弊的,将按学校有关要求做出相应处理。
7、为强化学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落实安全责任,补考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组织2016级学生签订《肇庆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承诺书模板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有效期至学生毕业离校,分别由学生个人、所在二级单位及教务处存档备查。于11月24日前完成承诺书的签订,并将其中一份统一送至教务处备案(行政楼217室)。
联系人:张洪萍、唐丽丽;电话:2716321;邮箱:sjjx@zqu.edu.cn。
教务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