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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州大学实验室发生火情事故的通报》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要求,校领导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中心)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贯穿全部环节,同时通知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自查范围:所有教学实验室,同时覆盖至科研类实验室和其他类型实验(实训)室。

2、自查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检查要点严格落实。

3、二级学院(中心)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各单位在20195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及本院的情况填报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室,联系电话27163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3964117@qq.com

4、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学校将在201952730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教务处

201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