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州大学实验室发生火情事故的通报》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要求,校领导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中心)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贯穿全部环节,同时通知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自查范围:所有教学实验室,同时覆盖至科研类实验室和其他类型实验(实训)室。
2、自查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检查要点严格落实。
3、二级学院(中心)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各单位在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及本院的情况填报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室,联系电话27163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3964117@qq.com。
4、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学校将在2019年5月27至30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教务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