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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年01月07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加强即将到来的2020年寒假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不出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部位与内容

(一)重点检查部位:全校各级各类涉及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特种设备(气瓶及高压设备)、废弃化学品处置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

(二)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合格并处于良好状态,及环境管理、水电安全、设备安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方式:本次安全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请填写附件1,对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为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的储存、使用、管理和监控,请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进行统计清查,并填写附件2,建立危化品存量台账,做到账实相符;抽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将对校内重点单位(部位)进行检查,并对其他单位随机抽查。

(二)抽查时间:学校将于20201月9日至1月13日期间组织检查。

三、报送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师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中心)填报2019年肇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工作要求:

1.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有关要求,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实验室逐间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每个分室和每件设备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腐等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2.各实验大楼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寒假期间不需使用的实验室,门窗一律加贴封条。

3.对需按周期进行正常保养的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维护工作,以保证下学期开学时能正常使用;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4.寒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201月1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将填写好的上述附件1-3以及肇庆学院实验室假期使用人员备案表(附件4),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于1月10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7室),电子版发到393964117@qq.com

 

 

教务处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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