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实验教学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学前,请各二级学院(中心)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存档备查。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疫等安全防范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二、科学预判本单位各实验室的疫情防控用品是否满足教学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设施设备的供应保障。对实验室和重点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三、教学期间,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应听从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要严格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测量体温、登记,并根据所在实验室的性质与类别,做好个人防护,如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四、实验室使用过程中要保持窗门通风换气,个别房间因故不能开窗的,要打开房门,每天每间实验室使用结束后,实验室管理人员立即对使用过的实验室进行消杀,消杀后切记关闭门窗。同时,实验室需配备足够洗手液。
五、实验室操作人员开展实验活动过程中,若出现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咳嗽、发热、腹泻等可疑症状,必须立即终止实验,实验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引其到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按照我校《肇庆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图》执行。
教务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