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学校的实验室防疫和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剧毒、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管理,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好防疫工作和值班记录。
二、根据检查情况,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填写表中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条目情况记录。
三、参考《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附件2)完成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及附表。
四、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6日前将《检查项目表》和《自查自纠报告》的纸质版(盖章)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7,联系电话27163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0421132@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版)
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