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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本科专业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6年03月22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38号)要求,各校需做好“十三五”期间本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学校申请新设、调整已有专业以规划为依据,“原则上没有列入专业规划的专业不得申请设置、调整”。据此,学校现拟编制《肇庆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规划(2015-2020年)附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认真调研、讨论,编制本单位的规划报送学校。具体编制原则及要求请参阅《肇庆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规划(2015-2020年)》(肇学院〔2015〕70号)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38号)。

二、编制内容

    1.学院专业建设基本情况;

    2.专业调整或建设计划(现有专业建设投入和专业调整、改造、淘汰及设置新专业计划);

    3.专业调整或建设的依据(社会需求调研及预测情况)、基本思路;

    4.经费投入计划及条件保障。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要认真研究、充分调研论证,规划内容应经过班子会议或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我校未来几年专业建设将以应用、特色为指引,着力推动专业质量建设。因此,各单位在编制的时候要考虑本单位各方面发展需求,在现有专业基础上进行统合考虑。

    2.按照70号文件的规划,“十三五”期间我校本科专业数量将达到70个左右,而我们现有本科专业已经达到65个,其中有几个专业现在没有招生,对这些专业是计划招生还是申请撤销,各相关单位也要进行考虑(未招生专业名单见附件)。

    3.各学院请于4月16日前提交专业建设规划(含专业调整、建设一览表)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到254898339@qq.com

    4.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规划进行论证,遴选形成《肇庆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规划(2015-2020年)附录》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5.联系人:陈志强 李晓旭  电话:2776515  地址:行政楼215室

 

    相关附件请在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2.《肇庆学院未招生专业名单》

    3.《专业调整、建设一览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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