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的相关工作文件精神,每年3-4月为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的时间,省厅不再单独发文通知。按照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参照往年文件,暨《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要求,凡2018年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均需按要求申报,请需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按照第二条第(二)点要求自行组织同行及学位教育管理专家开展论证工作。
2.各单位在开展专家论证前10天将工作方案、专家名单、论证时间报教务处教研科。
3.各单位请于2018年4月1日前将审核结果及通过审核的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54898339@qq.com。
2018年没有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单位可认真看一下相关文件,以便以后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本通知不另发纸质材料,附件材料请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网页自行下载。
联系人:陈志强 联系电话:2776515
附件1: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附件2: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附件3: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基本条件在通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