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新时期人才培养新要求,推进学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肇庆学院关于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肇学院〔2020〕8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3.《肇庆学院关于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肇学院〔2020〕80号)。
二、时间安排
1. 2021年2月27日前,各专业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初稿,并经所在教学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讨论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教务处;
2. 2021年3月17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3. 2021年3月24日前,各专业提交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至教务处验收;
4. 2021年3月31日前,教务处统一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根据综合评审意见组织各院(系)再次修改、核查、完善,最后形成学校最终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修订工作说明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以院(系)主要领导牵头、教学副院长具体组织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参照“指导意见”提出的原则、理念和思路对本专业现有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2.由于修订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掌握好进度,保证按质按期完成此项工作。
3.请严格按照模版提交材料,不要随意修改教学计划等相关表格格式,且在修订过程中严格按照附件2要求编制课程编号,不再使用之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编号。
4.各专业形成初稿后要在本教学单位内进行充分的、全方位的讨论,学院领导审批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
四、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须于2021年2月27日前将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纸质版(包括附件3、4、5)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5室),其中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压缩包以“XX学院-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命名发送至594120374@qq.com。
联系人:刘沣霈,联系电话:2776515。
附件:1.肇庆学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与教学计划表
2.肇庆学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号编制说明
3.肇庆学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报告
4.肇庆学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备忘录
5.肇庆学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议纪要
教务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