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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6日  点击:[]


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稿)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广东省文件要求的专业均可申报,申报专业所在单位应建立规范的推荐机制,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论证和遴选。

   、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请各申报的专业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填写。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

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

2.202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附件4

电子版材料:

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肇庆学院XX专业佐证材料》(附件3),每个专业按目录顺序排版佐证材料,并形成1PDF文档,原则上不超过60,其中“所在高校基本情况”的填写及佐证材料准备由教务处负责,请学院注意做好页面精简关键信息标记(红线框出)。凡因随意超页或标记不清造成无法辨别的不予进行校内评审。

3.202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附件4

材料提交时间

各单位须在119星期二)上午十二点前以上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94120374@qq.com其中,佐证材料请严格按照要求整理。

联系人:刘沣霈,办公室电话:2776515

   四、其它事项

1.此次工作时间紧,请二级学院开展工作的同时,严把申报质量,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确保其真实性,如经核实有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2.鉴于我校六月份已组织开展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请已提交材料的相关学院根据此次申报要求,结合学院申报专业的实际发展情况,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3.已参与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的专业,如不属于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也可参与此次申报,请按照本次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稿)

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3.肇庆学院XX专业佐证材料

4.202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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