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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27日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按照《肇庆学院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本年度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正式启动。经研究,为配合学生选课,本年度的专业分流各阶段时间进行适当前移,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本次专业分流工作分几个阶段进行,请今年需要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相关学院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专业分流方案制定(316日前完成)

  请相关学院按照《肇庆学院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制定详细的专业分流规则,形成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操作办法、分流条件、考核方式、时间安排、计划人数、班级数等),于316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

  2.第二阶段:专业分流操作实施(317日-414日)

  各学院分流工作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按照《肇庆学院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的分流工作, 414日前,各学院将经过院内公示(不少于5天)后的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科。

  3.第三阶段:公布分流情况(4月下旬)

  各学院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后,经审核,由教务处通过正式途径发布。

  4.第四阶段:后续具体工作办理(5月)

  结果发布后,正式开始办理学籍变更、排课、选课等后续工作,由学籍科、教务科负责,具体工作以各相关事宜的详细通知为准。

  教研科联系人:陈志强  2776515

  学籍科联系人:叶庆  2716047

  教务科联系人:龚文豪  2716199

  请各相关学院于316日前将分流工作方案报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材料到2548983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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