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肇庆学院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本年度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正式启动。经研究,为配合学生选课,本年度的专业分流各阶段时间进行适当前移,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本次专业分流工作分几个阶段进行,请今年需要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相关学院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专业分流方案制定(3月16日前完成)
请相关学院按照《肇庆学院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制定详细的专业分流规则,形成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操作办法、分流条件、考核方式、时间安排、计划人数、班级数等),于3月16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
2.第二阶段:专业分流操作实施(3月17日-4月14日)
各学院分流工作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按照《肇庆学院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的分流工作, 4月14日前,各学院将经过院内公示(不少于5天)后的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科。
3.第三阶段:公布分流情况(4月下旬)
各学院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后,经审核,由教务处通过正式途径发布。
4.第四阶段:后续具体工作办理(5月)
结果发布后,正式开始办理学籍变更、排课、选课等后续工作,由学籍科、教务科负责,具体工作以各相关事宜的详细通知为准。
教研科联系人:陈志强 2776515
学籍科联系人:叶庆 2716047
教务科联系人:龚文豪 2716199
请各相关学院于3月16日前将分流工作方案报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材料到2548983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