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职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印发第七次教学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肇学院﹝2014﹞1号之《肇庆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条例》)的精神,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本科类)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0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一五”质量工程验收通过项目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69号),现对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专业建设、精品课程负责人进行奖励,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奖金与专业建设奖金从五月份开始分两月发放,精品课程奖金在五月份一次性发放。请注意查收。
具体发放名单通过OA发至各单位。
教务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