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有效推进创新强校工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在12月上旬对省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4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及教改类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项目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下阶段的建设计划及思路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形式和要求
1.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和项目建设规划,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填写《肇庆学院省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具体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2.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专家结合项目建设规划对中期检查表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材料检查。
3.检查结果将作为该项目申请结项及申报教学成果奖以及今后质量工程及教改类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1日前,各单位自查并报送《肇庆学院省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6室),电子版发至396952653@qq.com。
五、其他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检查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认真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中期检查表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数据要求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
联系人:陈志强李晓旭 联系电话:2776515
教务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