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
2016年度结项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校内结题后均可参加省级验收,为做好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现将项目校内结题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凡我校已获得省级立项并已经进行一年以上的项目,尚未进行结题的均可申请进行结题(具体名单见附件《肇庆学院未结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只有通过学校结项后,才可向省教育厅申请验收)。大创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项目结项另行安排。
2. 2012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
3. 结题申报材料按照教育厅文件的相关要求报送,所有材料须有详细目录,结项登记表单独装订,立项申请书(任务书)及其它实证材料装订成册,以上材料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材料发送至254898339@qq.com
4.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本通知相关材料请到教务处网页教学研究栏下载。
5. 联系电话:2776515 联系人:陈志强 李晓旭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2. 肇庆学院未结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