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教研项目及质量工程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因审核评估,本年度的校级项目结项工作有所延迟,现决定于12月开展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和质量工程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项的项目范围:全部在研一年以上的校级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质量工程项目(含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均可申请参加结项验收,其中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均须申报结题。
二、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延期原因、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做出完成时间的承诺。确实无法完成的可申请撤销,自本次结项截止日期计算,撤销项目及立项5年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各级教学类项目。对《未结项汇总表》情况有疑问的可向教研科联系查询核实。
三、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审查工作,单位意见栏务必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如实填写,达不到结项要求不得推荐结项。
四、结项提交的材料:
1.《项目结项申请书》打印文本一式2份。
2.成果材料清单,成果材料复印件(包括发表文章的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等)1份,改革实践支撑材料。
3.项目立项书1份(复印或打印均可)。
4.电子材料:《项目结项申请书》及成果材料清单发送到254898339@qq.com或396952653@qq.com,文件名为《××年××(类别)项目××××(项目名称)结项材料》
五、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本通知附件请从教学管理群共享或教务处主页教学研究栏下载。
联系人:陈志强 李晓旭 联系电话:2776515
附件:1.《肇庆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申请书》
2.《肇庆学院未结项校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汇总表(2014年前)》
肇庆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