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教研项目及质量工程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决定于近期开展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和质量工程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项的项目范围:2015年前立项但尚未结项的项目(即延期结项项目,具体请查阅教务处2018年11月发布的通知《2018年11月关于公布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情况的通知》,此通知可在教务处网页查找)本次必须结项,不得申请延期。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包括实践教学改革项目)、质量工程项目(含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必须参加本次结项,确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 2016年立项项目可申请参加结项验收,不参加的无需申请延期。
二、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延期原因、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做出完成时间的承诺。确实无法完成的可申请撤销,自本次结项结果公布之日计算,对主动撤销项目及未提交任何材料被终止撤销的项目负责人分别予以3到5年的项目申报限制,期间不得再申报各级教学类项目。
三、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审查工作,单位意见栏务必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如实填写,达不到结项要求不得推荐结项。
四、结项提交的材料:
为提倡精简节约、无纸化办公,本次结项除汇总表及延期申请外一律提交电子材料即可。
(一)纸质材料:
1.《肇庆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个人无需提交,每个单位提交一份总表);
2.《项目延期申请》(有延期项目的提交)。
(二)电子材料:
1. 《肇庆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每个单位提交一份总表);
2.支撑材料(每个项目一个文件):成果材料详细目录;按材料目录排序的成果材料扫描电子版(结项书应签字盖章后扫描、立项书原件等,其中论文须包括发表文章的刊物封面、目录及全文等;教材须包括封面、扉页、目录、至少一章节正文、封底等;获奖情况须包括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等;其它支撑材料须成体系、按顺序提交)。
3.支撑材料排序:成果材料目录--《项目结项申请书》--《项目立项书》--其它证明材料。每一个项目的材料扫描为一个文件,不得以压缩包或文件夹形式提交。
4.材料提交:各单位收齐本单位所有教师材料汇总后,将汇总表纸质版提交教研科。电子材料(含汇总表)打包发送至254898339@qq.com,请注意统一性,不要反复增减。
5.学校结项以纸质汇总表为依据,因汇总表漏报或因未按以上要求报送而产生的不良后果各单位自负。
五、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2日。本通知附件请从教学管理群共享或教务处主页教学研究栏下载。
联系人:陈志强 联系电话:2776515
附件:1. 《肇庆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2. 《肇庆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申请书》
肇庆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