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建设的基本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项目基本类别
2019年度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及教改项目分两大类立项:质量工程专项建设项目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其中质量工程专项建设项目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在线开放课程、精品教材、重点专业与特色专业、试点学院、产业学院项目等。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委托项目由教务处视情况委托单位或个人承担;一般项目由教学、管理一线教师牵头并组织实施,最终立项类别由学校根据申报评审情况确定。
2.项目经费来源类别
本年度所有项目的经费来源分为学校资助和自筹两类,由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自行确定申报哪一类并在项目申报书封面标明。其中申报学校资助类项目,一旦立项,由学校统一拨付经费资助;申报自筹经费类项目,立项后由教师自行筹集项目经费,学校原则上不予资助。
二、项目推荐程序
(一)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按竞争原则,限额推荐。其中质量工程专项建设项目每类别每个二级单位最多可推荐一项(在线开放课程除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15%。
(二)所有推荐项目均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及处理情况应在《汇总表》中注明,统一报送教务处,不接受个人报送及分批次报送,教务处以各单位提交的《汇总表》作为最终资格审查名单。
(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在同一单位中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与近年学校立项项目高度相近的项目不得推荐(含实践教学改革项目、教育研究院项目、科研项目等,请自行查阅学校近年立项文件);现有校级或省厅级以上教改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推荐;近两年有未完成项目,受限申报的不得推荐。
(四)单位意见由单位第一负责人亲笔签署,其本人申报项目的由其他领导签署。所在单位应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不流于形式,并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所有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二)项目建设应有分年度计划,标题不超过20字,主题明确,正文字体使用小四号宋体,排版应简洁美观,不跳页断页,对不符合规范的申报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项目成果应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突出综合性、应用性、实践性,不单纯以论文发表为成果形式,须有实践应用及推广。
四、项目申报的程序与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2019年度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一份,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项目申报书一份报送教研科,电话:2776515。
2.电子材料:项目推荐汇总表及申报书(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至254898339@qq.com。压缩包命名方式为本单位名称+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申报材料(如文学院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申报材料)。压缩包内各申报书名称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如张三:物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逾期将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所有材料均以单位形式集中统一申报,由《汇总表》中填报人报送,不接受其他人员报送。
(五)项目评审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学校批准立项,完成立项手续。
本通知附件不下发,请直接从教务处主页或教学研究栏下载。
附件:
1.各项目申报书(任务书、推荐表)
2.2019年度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肇庆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