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
2020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年度省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为做好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现将项目校内结题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7年及以前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教改项目、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项目),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必须参加本次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肇庆学院2020年应结题省级项目汇总表》,只有通过学校结题后,才可向省教育厅申请验收)。
2.在去年省级验收中列为暂缓或延期的项目,经整改完成后必须参与本次校内结题,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3. 2017年的项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次验收的,须正式来文说明延期原因,原因不充分的不予受理。2018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验收。
4.结题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纸质材料报送:项目验收登记表一份。电子材料要求:项目验收登记表要求word格式;实证材料须有详细目录,目录应分类罗列清楚,目录及材料须与验收登记表填写内容对应先后依次排列,项目立项申报书或任务书放在实证材料最前面,所有实证材料扫描转换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M(精品教材附教材电子版样书)
5. “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详细列出开支情况,由财务处盖章。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在验收登记表中“六、项目校内管理部门初步审核意见”栏填写“该项目****(内容可根据项目进行填写,字数不宜太多),基本完成了项目建设各项任务,实现了建设目标,同意参加校内结题”,时间填11月18日,此项不要与第七项“项目校内结题专家及意见”同页。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在验收登记表中“八、学校审核意见”栏填写“****项目已经完成了建设任务和目标,经专家组审核,学校审定,同意该项目校内结题,同意推荐该项目参加省级结项验收” ,时间填12月3日。请参照《专家意见模板》自行填写好“七、专家组意见”栏, 时间为12月2日(此项直接在模板文件填写,不用填入验收登记表)。
6.以上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材料发送至254898339@qq.com。
7.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本通知相关材料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联系人:陈志强,联系电话:277651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2. 《肇庆学院2020年应结题省级项目汇总表》
3.《专家意见模板》
教务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