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研工作量及奖励申报工作的
通知
各单位:
根据《肇庆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试行)》(肇学院〔2018〕1号)文件规定及工作安排,学校现开展2020年度教研工作量及奖励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类;(二)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类;
(三)教学竞赛类;(四)教学研究论文类。
二、申报时间范围
申报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1)教研项目立项、结项及教学成果奖以正式发文公布日期为准;(2)著作、论文以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日期为准;(3)教学竞赛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结果将作为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及教师认真阅读《肇庆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试行)》,按照文件要求申报。
2. 各单位请填写附件1(注:附件1含四类表格,请分类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送至教研科(行政楼215室),附件1的四类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94120374@qq.com,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纸质版。
提示:教改项目申报中,同一项目只报一次,若不涉及外校人员,由项目负责人分配工作量分值,非项目负责人不填报;若涉及与外校合作的项目,非负责人可填报,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确定分值分配。另,请各单位注意,教研工作量与科研工作量不可重复申报。
3. 各单位将所有教师成果统一报送,证明材料按附件表格内顺序依次排列,不同教师材料之间用明显标志标明,整个单位所有教师材料集中装订到一起,不接受个人申报。
4. 证明材料要求:(1)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结项需提供省教育厅、学校正式发文的红头文件通知复印件,并标记出申报人所在名单位置;与地方政府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研究的横向项目立项、结项需提供相应的正式公布文件或立项、结项证书之外,还需提供项目经费到账证明,缺少任一材料者,不予批准申报;(2)优秀教学成果奖需提供省厅、学校下发的正式红头公布文件复印件并标出获奖名单所在位置;正式出版的教材需提供教材封面、扉页复印件,只计首次出版印刷教材;(3)教学竞赛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4)教研论文需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
5. 各单位请于2021年 1月6日前按要求报送以上材料,凡不按要求报送或证明材料不齐全,都不计算工作量。
6. 申报工作QQ群:937575662,请各单位负责填报的老师加入,方便沟通联系。
(相关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陈志强、刘沣霈 联系电话:2776515
教务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