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过程和教学管理,我校制定并出台了《肇庆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2021〕71号)。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各年级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2019级、2020级各辅修专业;各学院计划开设的2021级辅修专业。
二、学分标准及要求
(一)学分标准
辅修学士学位总学分不低于53学分,其中毕业论文(设计)统一要求为8学分,课程学分不低于45学分;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不再另设,只需完成辅修学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不低于30学分即可;辅修课程须是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学计划总学分为16-22学分。
(二)制定及修订要求
申请开设辅修专业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定包含全部专业核心课和必要的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等在内的相应辅修学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后,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实施。
针对已经在实施中的2019级和2020级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应根据《肇庆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要求进行修订完善。
三、材料报送
请有关学院于6月13日前将2019级、2020级、2021级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5室),纸质版需经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594120374@qq.com。
联系人:刘沣霈;电话:2776515。
附件:1.肇庆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
办法(试行)
2.XXX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