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的专业范围
我校已开展高职本科试点的专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为校级教改项目;
2.申报项目名称、主要研究内容应与立项基础项目基本一致;
3.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不予立项。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已获得以往年度省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予受理。
我校可推荐申报的项目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其他申报条件应符合申报和认定指南的有关要求。
三、材料提交
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申报书、佐证材料),其中佐证材料只提供电子版,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填写。
各相关单位须在6月16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215室),电子版发送至594120374@qq.com。
联系人:刘沣霈,办公室电话:2776515。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