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文件要求,2011年及以后经省教育厅发文立项或财政厅发文资助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校内结题后均可参加省级验收,为做好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现将项目校内结题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凡我校已获得省级立项,尚未进行结题的项目均可申请进行结题(具体名单见附件《肇庆学院获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只有通过学校结项后,才可向省教育厅申请验收)。
2. 结题申报材料按照粤教高函〔2015〕40号文件(三、验收要求)中的相关要求报送,登记表及其它实证材料各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材料发送至254898339@qq.com
3.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本通知相关材料请到教务处网页教学研究栏下载。
4. 联系电话:2776515 联系人:陈志强 李晓旭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
2. 肇庆学院获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