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9号)文件精神,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条件申报,不符合《通知》中所列基本条件的专业请勿推荐。
2. 为加强项目竞争力,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并为专业或单位负责人。
3. 材料纸质申报书一份,汇总表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报送截止时间
4月
1日
,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254898339@qq.com。
4. 联系电话:2776515,本通知相关材料请到教务处网页教学研究栏下载。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9号)
教务处
2015
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