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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5年10月27日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促进我校教师的教学交流,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全面推动教师在教学技能上的进步与提升,经研究决定,由教务处主办、工会协办第十四届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优秀教师示范课活动:年龄在40周岁以上(1975年10月1日前出生)的所有在岗教师;

2、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 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后出生)的所有在岗教师。

二、活动过程

1、11月13日前二级教学单位初评:由二级教学单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分别对本单位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进行初评,并于11月16日前将方案和评审结果交教务处教研科。根据初赛排名,学校组织遴选优秀教师和青年教师代表二级单位参加校级竞赛(推荐人选请在*学院教师技能比赛排名汇总表备注栏注明,一般从初赛前三名中遴选),具体遴选名额按单位专任教师人数分配,单位教师59人以下每组各遴选1名、单位教师60人以上的各遴选2名(近两年获得一等奖与去年参赛的教师不再参赛,请在备注栏注明);

2、学校于11月20日前将遴选出来的优秀教师和青年教师名单通知各教学单位。

3、校级竞赛以遴选出来的优秀教师和青年教师在11月23日至12月6日之间的某一上课时间为竞赛时间,各单位在汇总表中每名推荐教师提供4节课以上供学校选择。(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确定)

4、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校级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竞赛课进行统一评审,并公示活动进程和结果。

三、活动要求

1、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要求各单位在岗教师均参加初赛;

2、初赛、校级竞赛均要存档(有条件的录像存档),以备学校审查;

3、两级竞赛参赛教师都要向评审专家小组提交完整的教学材料;

4、评审专家小组在两级竞赛过程中,要对每一堂课进行点评,专家与选手要交流意见,点评内容要记录备查;

5、参加校级竞赛的教师需提交以下材料:(1)教学工作手记,阐述个人从教以来教学经验、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改革与研究等内容,不少于1000字;(2)本课程大纲、进度表、参赛单节课教案。(以上材料待教务处通知参赛教师名单及时间后提交);(3)个人简介和电子照片,个人简介200字以内。

四、活动结果

1、初赛的根本目的在于教学单位内部形成传帮带的常态,促进教师间深度交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教学单位内部可设等级进行表彰;

2、校级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均设一、二、三等奖,由教务处提出奖励方案,交由学校统一表彰;

3、校级竞赛结果类同其他教学竞赛和专项评估,全部纳入年底学校组织的教学评估和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之中。

4、对于获奖的青年教师,学校工会将专门召开座谈会,分享教学体会,并在教工风采栏目进行宣传。

肇庆学院教务处   肇庆学院工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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