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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6年12月08日  点击:[]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因审核评估的原因,本年度的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时间有所推迟,定于近期举行各单位初赛,下学期初进行校级决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初赛:1、优秀教师示范课活动:年龄在40周岁以上(1976年10月1日前出生)的所有在岗教师;2、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 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的所有在岗教师。

决赛:各单位推荐并符合以下条件,1、连续两学期承担基础课程课堂教学工作;2、近两学期学生评教成绩至少一次列本单位前50%;3、在本单位初赛取得较好名次。

二、活动过程

1、12月8日开始至下学期第二周进行二级教学单位初赛:由二级单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分别对本单位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进行初评,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三周星期一前将方案和初赛获奖情况表、推荐汇总表、个人推荐表交教务处教研科。具体推荐名额按单位专任教师人数分配,教师59人以下每组各推荐1名、教师60人以上的各推荐2名(近两年获得一等奖与去年参赛的教师不再参赛);

2、校级决赛名单以各单位推荐汇总表为准,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推荐人选是否符合第一条参赛对象所列要求,除特殊情况外,教务处不负责核实,若因推荐人选出现争议问题由各单位负责解决;

3、决赛时间暂定于下学期第4、5周,每名推荐参赛教师须提供4节课以上供学校选择(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根据各组报名情况确定)。

4、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校级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竞赛课进行统一评审,并公示活动进程和结果。

三、活动要求

1、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要求各单位在岗教师均参加初赛;

2、初赛、校级决赛均要存档(有条件的录像存档),以备学校审查;

3、两级竞赛参赛教师都要向评审专家小组提交完整的教学材料;

4、评审专家小组在竞赛过程中视情况进行点评,交流意见,教师应对点评内容记录备案;

5、参加校级决赛的教师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课程大纲、进度表、参赛单节课教案(以上材料由教师当堂提供给评审专家,一式三份)。(2)200字以内个人简介和照片(电子版)。

四、活动结果

1、初赛的根本目的在于教学单位内部形成传帮带的常态,促进教师间深度交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教学单位内部可设等级进行表彰;

2、校级优秀教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均设一、二、三等奖,由教务处提出奖励方案,交由学校统一表彰;

3、校级竞赛结果类同其他教学竞赛和专项评估,纳入教学评估和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之中。

4、对于获奖的青年教师,学校工会将专门召开座谈会,分享教学体会,并进行宣传。

肇庆学院教务处   肇庆学院工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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