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制管理暂行规定》(肇学院〔2019〕37号)文件,2021届本科生在本专业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但未取得毕业资格或不能获得学位,又不符合退学标准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学制的办理对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请具体按照
《肇庆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制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1)执行。
二、延长学制的申请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见附件2),学生家长签字同意,经学生所在学院、相关部门审核,最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5月21日前将审批表原件统一提交教务处学籍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获准延长学制的学生将由教务处统一在学信网办理降级手续,编入下一年级相关班级,纳入正常在校生管理范畴。
四、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毕业班的每一位学生,组织相关学生按照学校延长学制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有关事项。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