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在全校开展“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申报,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应为注册地在广东省的学校或者其他单位。
二、遴选条件
1.参与遴选的教材应是 2022 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 (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2.鼓励申报首批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3.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4.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 (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根据职业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 〔2019〕13 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 1 种。
(2)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课教材,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限报 10 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 2 种。
(3)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 (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 1 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 (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 1 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4)再版的首批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5)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 “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1)进行申报。
(6)教材须为具有 ISBN 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 (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四、工作程序
(1)2月20-26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交《推荐汇总表》、《申报表》以及一本出版的纸质教材。
(2)组织教材评审专家对提交的教材进行遴选推荐,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5天)。
(3)3月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向省报送相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
1.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好《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
2.提交一本已出版的教材。
附件2、附件3以及出版的纸质教材请在2月26日上午11点前交教材建设与管理科陈凌云老师,邮箱:150362403@qq.com;纸质教材交第二教学楼111室。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推荐汇总表
附件3:申报表
教务部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