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留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对符合留级条件学生的处理决定》(肇学院[2015]75号),学校对李志德等55名学生给予留级处理。为做好留级学生的课程重修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留级学生所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留级学生填写本学年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30日前报送教务科。同时,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留级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保证留级学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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