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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24日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及时解决教学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和调动管理与教辅人员、教师和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听取他们的意见,查找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现将检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定为第十一、十二周(5月2日至12日)。

二、检查重点

1.教学日历的提交情况、教学工作手记、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改革与研究。

2.基本教学文件、教学常规、教学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备课、授课、辅导、作业、实验等教学环节的工作及其质量情况。

3.各类课程的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4.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教学纪律的执行情况,期中考试的进行情况,学生上课的考勤情况和其它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5.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准备情况。数学与统计学院开设的公共课程《高等数学II》与教师教育学院开设的《心理发展与健康》的教考分离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请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填写《教考分离课程基本信息表》,连同新增考试试卷于2017年5月26日前以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指定邮箱:191370678@qq.com

三、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期中教学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第十三周星期五(5月19日)前,将纸质检查情况总结(以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191370678@qq.com。同时,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的不良情况予以通报。

                                                        教 务 处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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