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及时解决教学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和调动管理与教辅人员、教师和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现将检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定为第十三、十四周(11月26日至12月7日)。
二、检查重点
1.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课程实践环节教学情况;创新教学方法运用情况;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与建议等)。
2.学生作业布置情况、教师教学答疑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学习方法、学习态度、课堂纪律等);学生学业预警情况。
3.教师停、调、代课情况;教研室成员集体备课等活动情况。
4.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教学条件建设、实践教学环节的意见与建议;任课教师和学生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的意见与建议。
5.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准备情况。
三、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期中教学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第十五周星期三(12月12日)前,将纸质检查情况总结(以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408068838@qq.com。同时,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的不良情况予以通报。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