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逐步推行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调停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每学期第1-2周是学生选课阶段,不受理调停课申请。
每学期第3-18周开设的课程,任课教师应提前两个工作日提出调停课申请,审批结果以最终审批通过的时间为准。上课前因突发性事由不能上课者,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领导,由开课单位及时向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报告。事后两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应及时补办相应申请手续。事前不报告的,事后不予补办。
二、申请方式
本学期第4-5周为试行阶段,可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或线下纸质版申请;从第6周开始正式实行,全部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
三、申请类别
(一)调课
调课有两种情况:一是调整任课教师(代课),上课时间和地点不变,调整的任课教师一般由课程组教师代课,只需更改上课教师即可。二是任课教师不变,调整上课时间与地点,但必须事先与学生协商上课时间(第19-20周为期末考试周,不安排上课),同时找到合适的上课地点(详看场地管理)。
国家法定假日的前两天和后两天原则上不得调课,确因突发性事由需要调课者,不论课时数,须经教务处审批,并提供书面佐证材料。
(二)补课
因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而暂停的课时,原则上无需再补,若任课教师确实需要补上暂停的课时,可以自愿申请补课。但必须事先与学生协商上课时间(第19-20周为期末考试周,不安排上课),同时找到合适的上课地点(详看场地管理)。
(三)停课
教学安排的课程(以教务管理系统课表为准),原则上任何教师不得停课,停课须经二级学院、教务处、校领导的审批。
四、场地管理
(一)教务处教学场地,可直接在教务系统申请
教务处教学场地包括主校区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和星湖校区14幢、15幢、16幢、17幢教学楼的多媒体课室,上述教学场地可在教务系统申请,但必须核对可借用时段。
表1 教务处教学场地借用时段
教学场地 |
星期 |
借用时段 |
课室 |
第一教学楼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第1-10节 |
多媒体课室 |
第二教学楼 |
星期一至星期日 |
第1-14节 |
多媒体课室 |
第三教学楼 |
星期一至星期四 |
第1-12节 |
多媒体课室 |
星期五 |
第1-10节 |
多媒体课室 |
星湖校区 教学楼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第1-10节 |
14幢、15幢、16幢、17幢多媒体课室 |
星期一至星期五、 星期日 |
第11-14节 |
15幢301、302, 17幢101、103、105、304、307、406、407 |
(二)其他单位分管的教学场地,须向管理单位申请
非教务处教学场地,使用前须向管理单位申请,如美术楼、音乐楼、实验楼、艺术大楼、体育馆、教师发展中心以及其他二级学院教学的教学场地。
五、审核流程
教务管理系统调课、停课和补课的审核流程,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教学秘书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科审核→(调课超课时数、停课)教务处分管领导审批→校领导线下审批。
1.任课教师累计调课课时数≤3课时,由二级学院审批;
2.任课教师累计调课课时数≥4课时、累计停课时数1-3课时和所有补课,由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批;
3.任课教师累计调课课时数≥6课时、累计停课课时数≥4课时,由二级学院、教务处、校领导审批。
全部环节审批通过后,申请的课程信息会同步到教务管理系统课表,打印调停课申请单,将加盖公章的纸质调停课申请表及其佐证材料(标明申请单号)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张老师 2716961 行政楼220室
龚老师 2716199 行政楼224室
附件:线上调停课申请流程(更新).doc
教务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