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到目前,本学期所有开出选课的公选课,都有足够开课的选课人数。如到选课结束后,有不足开班人数的班级,将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改选。附件文件“2015-2016(2)公共选修课开课情况表.xls”中已安排上课地点,请相关教师、同学自行查询。另外,选课系统中已设置上课地点,各同学也可登录选课系统查询上课地点。
在选课中,有少部分同学不是勾选第1志愿进行选课。选课结束后,凡不是第1志愿的选课将作无效处理,请有错选的同学尽快改更。
第二阶段(3月10日-3月12日)期间,当分班选课人数少于等于40人时,将不能退选。
请各单位尽快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
教务处
20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