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应用型人才,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进一步提高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加强公共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将本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课指导及要求
1.各专业学生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须修满规定的公共选修课程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查询自己所修专业有关选修课程的要求和学分获得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修读课程。
2.大学一、二年级学生原则上每学期选修1-2门公共选修课程;专插本、大学三年级和大学四年级学生可根据本人的情况每学期选修1-3门公共选修课程。
3.学生选修的公共选修课程不得与本专业开设的有关专业课程、公共必修课相同或相近。不得与已经修读过并已获得学分的课程相同或相近。
4.培养方案学分要求:本科学生8学分,专升本学生4学分,专科学生6学分。
5.学生在选修课程时要特别注意授课时间,在系统开放选课期间,公共选修课程一经选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6.公共选修课报名一览表中的上课地点暂时为空,待选课第一阶段结束后,学校会根据是否开课来设定上课地点,并公布开课情况表。
7.凡公选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取消该学生该学年的所有评优资格。
8.如开课信息有变动,以系统设定的为准。
二、学习费用
课程学习所需的教材、讲义费和器材费等由学生本人负担,由任课教师上课时负责通知办理,学生可统一通过网购、借用、复印等方式获取。
三、教学管理
1.学生根据公共选修课报名一览表中的课程要求自主选报有关课程,学校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开课班级。
2.每门课程2学分、32学时、2学时/周。
3.上课周:从第二周开始。
4. 学生应切实保证课堂出勤率,无故旷课、没有参加考核等情况造成教学资源浪费由学生本人负责。任课教师应严格学生考勤、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并登记考核成绩。
四、考核及成绩评定
1. 凡修读公共选修课程的学生,通过该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
2. 考核可采用考试或考查方式进行。
3. 学期末,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百分制)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并输出成绩登记表交教务处存档。
五、报名安排
1. 选课时间:第二周星期一(2月27日)下午18:30至第二周星期六(3月3日),分两阶段进行:第二周星期一至星期三(2月27日18:30至3月1日10:30)为集中选课时间,第二周星期三至星期五(3月1日18:30至3日10:30)为调整选课时间。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第一阶段 |
2月27日18:30-3月1日10:30 |
该时间段结束后,选课人数达到开班要求的分班,系统会标示上课地点。 未达到开班要求的分班,取消开班,选课人数设为“0”,并标示“取消开班”。有关同学根据情况在第二阶段补选。 |
第二阶段 |
3月1日18:30-3月3日10:30 |
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
2.报名对象:主校区学生。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陆教学管理系统报名选课,过期不予补选。网址为:http://jwgl.zqu.edu.cn/,只限肇庆学院校园网访问,不对外网开放。
六、上课地点
本学期公共选修课上课地点分布在第二、三教学楼、艺术楼、体育馆、田径场、音乐楼、实验楼、网球场等。选课第一阶段结束后,可开出课程的上课地点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设置,并在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公选课栏目中公布,同时开课表发放到二级学院。
七、联系地点
教务处教务科(行政办公大楼二楼西侧224室,电话:2716199,联系人:潘老师)。
附:选修课报名一览表
本通知已挂教务处教务管理网页(学校网站主页→教学工作→教务管理→通识课),网址:http://jwc.zqu.edu.cn/jwgl/gxk.htm
肇庆学院教务处
2017年2月24日